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论述,落实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工作部署,根据《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(试行)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《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布,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,社会公众可以在2022年11月28日前,通过信函、传真等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。
截止时间:2022年11月28日前。
征集方式: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、邮件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,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《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的反馈意见。
联系地址: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新民街2号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(请在信封上标明“征求意见”字样)。
联系电话:0763-5622103。
邮政编码:511800。